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精神,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庆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

二、征集条件

(一)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已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直接推荐入库,已认定的区县级工业设计中心可优先推荐入库。

(三)认同工业设计价值,在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条件,且有较强的提升设计能力和服务水平意愿的其他企业。

三、征集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行填写《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申请表》(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当地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报送《设计驱动型企业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公示入库。结合区县推荐情况,择优确定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设计驱动型企业库。

四、结果运用

(一)支持入库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原则上从入库企业中遴选10户市级设计赋能智造标杆企业和10户市级工业设计服务先导企业。遴选细则另行通知。

(三)适时组织工业设计、品牌营销、市场推广、融资服务、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源服务等专家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设计诊断、一对一服务,助力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

五、其他

请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广泛动员,做好设计驱动型企业库推荐工作,主城都市区各区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低于10家,“两群”地区各区县原则上推荐企业不低于5家。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或电子档)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联系人:袁毅、陈正东,63896732、63899013,电子邮箱123949414@qq.com。

 

附件:1.设计驱动型企业库征集申请表

2.设计驱动型企业库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